时间: 2024-06-02 05:29:31 作者: 半岛官方网站下载
为切实保障辖区社会面治安环境稳定,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徐汇公安分局结合砺剑专项行动,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属地街道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持续开展电瓶车安全治理攻坚整治行动,集中排查火灾事故隐患,全力维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月25日晚,联合检查组在桂林路上某电瓶车集中销售商铺开展突击检查,未发现店铺内存在非法改装电瓶车和出售不合规电池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对该店员工做宣传指导,要求车行继续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售卖电瓶车,不得误导、帮助消费者加装、改装、拼装电瓶车和电池。
在田林路沿线某小区内,检查组重点对夜间有无电瓶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小区车棚、架空层有无违规住人和违规充电等情况开展检查。
“这里不能停,这是架空层,马上通知车主清理。”原来,该小区10楼一住户为了方便,将电瓶车停在了门洞前的架空层内。检查组在居委干部的协助下了解到车主系此楼的业主,随即上门对该住户进行宣传教育,并责令其立即予以整改。
“请问一下,下面门边上停的一辆电动车是不是你的?楼道里不能停的,有火灾安全风险隐患。”
徐汇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陈正翔说:“我们的目的是从源头打击违规、拼改装自行车及电瓶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降低电瓶车火灾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居民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的安全畅通。”
在加强宣防范的同时,徐汇警方也针对违规的电瓶车电池进行追根溯源、源头治理,坚决严惩各类导致火患的违法犯罪活动。
“你这个本子上记的60伏是啥意思?你看这里还有72伏控制器两个,后面还有价格。”4月23日,徐汇警方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柳州路某车行查获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嫌疑人王某、洪某夫妇。经查,王某、洪某二人私自组装、对外销售装有60伏及72伏蓄电池的电瓶车,其销售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依照国家《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瓶车的电池电压不得高于48伏。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改变后,与原车电源线参数也不再匹配,过压过流可能会导致电池着火。目前,王、洪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电池溯源及案件调查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醒,预防电瓶车火灾,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瓶车及电池,不购买“三无”产品,不擅自改装电瓶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尽量购买同一品牌的原装电池。车辆停放和充电应在安全合规场所,严禁在高层建筑物首层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公共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